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地名管理条例》,加强我市地名文化保护传承,规范地名命名管理,充分挖掘敦煌丝路文化、莫高文化等特色,建立内容丰富、寓意优美、底蕴深厚的地名采词储备库,为全市新建道路、小区、公园、广场、自然地理实体、公共设施等命名提供优质词汇支撑,现面向社会各界长期公开征集地名采词,欢迎广大市民、文化爱好者、专家学者积极建言献策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采词使用范围
本次征集的地名采词,主要用于敦煌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及规划的街、路、巷、社区、居民小区、公园、广场、自然地理实体、乡村道路等地名命名、更名备选,纳入《敦煌地名采词库》统一管理,由民政部门统筹选用、优化组合。
二、名称征集要求
1.标准地名。标准地名由专名和通名组成,专名在前通名在后。如“敦煌市”,“敦煌”是专名,“市”是通名;“阳关路”,“阳关”是专名,“路”是通名。
2.文明规范。严格遵循《地名管理条例》,含义积极健康、符合公序良俗,使用国家通用规范汉字,禁止使用生僻字、繁体字、已淘汰的异体字、叠字和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,杜绝使用自造字,多音字应标明注音;一般不以人名、国家领导人姓名、外国人名、外国地名、企业名称、商标名称命名。
3.彰显特色。挖掘敦煌、沙州、阳关、丝路、驼铃等历史典故、边塞诗词、石窟壁画、大漠风光、民俗风情相关词汇,体现敦煌地域辨识度与文化厚重感。
4.简洁实用。名称应为中文名称,专名简洁优美、通俗易懂、读音顺口,通名规范统一,兼顾时代气息与乡土韵味、城区与乡村地名使用需求。
5.避免重名。不与敦煌市现有已审批行政区划、道路、小区、地标等地名重名、同音近音,不使用超出我市地域范围的著名地理实体名称。
6.鼓励原创。鼓励原创创意词汇,也可整理传统老地名、古地名、历史雅称,做到传承历史与创新发展相结合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本次征集为公益性征集,所提交采词一经纳入地名采词库或实际使用,著作权、使用权、修改权、发布权归敦煌市民政局所有,可进行调整、组合、优化,不另行支付稿酬;
2.投稿人须保证提交采词为原创或合规整理,无版权纠纷,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;
3.每人/单位投稿数量不限,可附带100字以内释义,说明采词来历、文化内涵、寓意;
4.敦煌市民政局对所有征集采词拥有筛选、入库、使用的决定权,选用结果不予另行反馈;
5.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敦煌市民政局所有。
四、征集时间
长期公开征集。
五、报送方式
1.电子邮箱报送。填写《敦煌市地名采词征集表》(姓名、联系方式、采词名称、释义),发送至邮箱:dhmzj2021@163.com,邮件主题统一为:敦煌地名采词库征集+姓名。
2.线下报送。可直接送至敦煌市民政局(敦煌市沙州镇鸣山北路181号411室)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敦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
联系电话:0937-8841090
联 系 人:武佳
特此公告。
来源:敦煌民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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